就醫指南

陪病及探病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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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出請假

       當您入院後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告知主責護理師,並徵得主治醫師同意,填寫請假單,每日一次且每次以四小時為限,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夜間10點後不可請假,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未經請假即離院者,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

二、訪客時間

     1.  一般病房建議訪客時間為 9:00 ~ 21:00 ,夜間門禁時間為 22:00 至 次日早上6:00期間請留家屬一人陪伴即可。

     2.二樓加護病房訪客時間為 10:30 ~ 11:00  及 20:00 ~ 20:30 ;三樓加護病房訪客時間為 11:00 ~ 11:30  及 19:30 ~ 20:00 。

三、12歲以下兒童抵抗力較弱,易感染疾病,請盡量不要探病及陪病。

四、請您尊重他人,配合維護病房安寧,勿於病室內或走廊大聲喧囂,避免大批訪客,控制電話、電視、收音機等音響設備之音量控制,避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五、本院全面禁菸、禁嚼檳榔、喝酒。 

六、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過多金錢到醫院,並且妥善保管。

七、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

八、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

九、住院期間僅供應病人寢具,家屬請自行準備寢具及盥洗用物。家屬(陪病者)如需棉被之租借,可請洽護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