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

學生志工招募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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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本院服務品質,並因應政府多元學習表現原則,鼓勵大眾秉持「施比受更有福、予比取更快樂」的理念,發揮助人為樂的精神,踴躍投入志願服務行列,以拓展社會福利工作、增進社會祥和。

●對象:年滿16歲以上,具服務熱忱之學子。

 

●112年度暑假學生志工招募已額滿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