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

讓愛不止息,請支持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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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簽署器官捐贈?

(1)透過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等網路簽署,並列印同意書,親筆簽名後掛號寄回。

(2)至全國各醫院、衛生所、健保署等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填寫後郵寄。(未滿20歲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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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器官捐贈?

指一個人完成個人意願的書面簽署或家屬的同意,將其可用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給需要的病人,以幫助其恢復健康,改善生活品質。

♦哪些器官、組織可以捐贈?

器官: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

組織:骨骼、眼角膜、皮膚、小腸、心辧膜、血管、氣管、軟骨組織、肌腱、骨髓等。

♦什麼情況下能夠捐贈器官?

器官捐贈者多半是意外腦傷造成腦死的病人,需經腦死判定醫師兩次判定【腦死】且經檢察官同意後才能進行器官摘取手術。

♦如果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當被送到醫院時,是否會影響到照顧的醫療品質?

器官捐贈是要等到所有救命措施都無效,醫療人員與病患家屬才開始討論死亡時,才會面臨器官捐贈的議題。所以,不會影響到應有的醫療照顧品質。而移植小組要一直等到家屬同意並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之後,才會被通知。
救人是所有醫護人員的責任,他們會竭盡所能來挽救病患的生命,不會因病人或家屬做器官捐贈的決定而有所疏忽。

♦器官捐贈後,大體外觀是否會受影響,喪葬事宜能否如常進行?

器官摘取時是採用嚴謹的外科手術標準,如同你在醫院接受任何的外科手術,手術後醫師會仔細縫合並且維護外觀。因此,喪葬事宜必定能如常順利進行。

♦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有何不同?

►器官捐贈-僅將功能完整器官摘取,移植給血型及組織配對相符之器官衰竭病患。
►大體捐贈-是提供遺體給醫學院、醫學大學之學生解剖教學,或病理解剖研究;但器官捐贈後,遺體仍可提供病理解剖研究。

♦受贈者如何向器官捐贈者家屬表達感謝?

可以用不具名的方式,以感謝卡或慰問信,透過移植醫院社工師轉交給捐贈者家屬。為保障個人隱私及免除不必要的困擾,捐贈者家屬及受贈者是不得相見的。

♦器官可以買賣嗎?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2條規定:
「提供移植之器官,應以無償捐贈方式為之」,絕不能有任何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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