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工隊工作職掌
1.志工督導
(1)規劃推動、研擬相關志願服務方案。
(2)負責志工招募、訓練,志工方案執行與評估。
(3)協助志工隊運作,提供諮詢及情感支持。
2.隊長
(1)處理志工隊各項事宜及隊員情感連繫。
(2)負責反應各幹部及隊員之意見予督導,做為志工隊與醫院之溝通橋樑。
(3)協助各組組長進行工作策劃與執行。
3.副隊長
(1)協助隊長處理志工隊各項事宜及隊員情感連繫。
(2)負責反應各幹部及隊員之意見予督導,做為志工隊與醫院之溝通橋樑。
(3)協助各組組長進行工作策劃與執行。
4.服務台、社區及安寧組長
(1)連絡、通知志工隊員參加院內志工訓練及各類活動。
(2)協調志工請假及調班事宜。
5.總務組長
(1)管理志工基金,定期公佈基金收支狀況及運用情形。
(2)醫院可請購以外之物品採買。
(二)志工幹部之組成
1.志工幹部任期一年一任,得連任一次
2.志工幹部選舉,於每年第三季志工大會採記名投票
3.新舊幹部於第四季志工大會舉行交接
(三)志工大會
1.時間: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召開
2.對象:全體志工,院方長官及相關業務社工列席
3.活動內容:
(1)新舊幹部選舉
(2)隊務報告
(3)表揚優良志工
(4)教育訓練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