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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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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通報作業流程說明

目的/原則

     以『人人有責、共同學習』為目的:藉此發覺錯誤、分析錯誤的本質與原因,進而建立預防錯誤發生的機制,使其他人員原本也可能犯的同樣錯誤得到警示,避免同樣的錯誤反覆發生。有效執行並進行個案追蹤檢討與重大異常事件根本原因分析。

     以『鼓勵、自願、不懲罰』為原則:期望院內「病人安全通報文化」,能藉由推動鼓勵、不懲罰的自願性異常事件的通報,改變同仁面對錯誤的態度,以更健康的態度來看待錯誤的發生,經由通報、分析、對策與持續監測,進而達到建立安全醫療環境的目標。

適用範圍

    本院全體員工依「異常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含病人安全通報)」及「院長信箱處理作業流程(含病人及家屬病人安全通報)」進行通報。

說明

  1. 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可由異常事件通報處理及院長信箱處理作業流程而來;因考量避免表單種類過多以致人員使用不便,院內同仁之病人安全事件通報同異常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填寫異常事故報告單;院外則由院長信箱處理作業流程,依院信箱處置表辦理。唯事後由病人安全組針對病人安全事件收案,再依本流程辦理。
  2. 病人安全事件由企劃室病人安全組查閱或院長批示病人安全相關之異常事故報告表及院長信箱處置報告表收案。

  3. 由病人安全組進行病人安全事件收案後,加註”病人安全收案章”並依藥物、跌倒、手術、輸血、醫療照護、公共意外、治安、傷害、管路、院內不預期心跳停止事件、麻醉、檢查/檢驗/病理切片、其他等13項類別予以分類。

  4. 由病人安全組進行個案追蹤檢討並判斷是否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RCA),另依「根本原因分析作業辦法」施行。

  5. 複印異常事故報告表或院長信箱處置報告表給原事發單位及通報者,指定原事發單位(通報者)或職責單位於7天內進行院內網路TPR通報,並 由病人安全組審核(內部)TPR通報後上傳醫策會(外部)。